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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某诉某大学出版社、方某言论失实侵犯其名誉权案

肖某诉某大学出版社、方某言论失实侵犯其名誉权案

 

【案情】

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05914日,被告,某医科大学出版社邀请被告方某在被告某医科大学出版社与搜狐网站联合举办的搜狐健康频道访谈节目中谈“生物医学的规范”。访谈中,被告方某谈到“还有一个‘肖氏反射弧’,也说是国际公认……其实这个‘肖氏反射弧’也是自吹自擂的……这都是属于利用中国和国外信息不对称自吹自擂”。2005921日,搜狐新闻频道发表被告方某《脚踏两只船中国院士越选越滥》的文章。文章中与原告有关的内容有:肖某以科技大学工作人员身份参选中国院士,同时在纽约大学担任全职的教师。“一个人能否同时在中、美两国担任两个全职职务?这种脚踏两只船的人是否符合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要求?”,“肖某的简历则更让人觉得矛盾重重、扑朔迷离。他的出生年月,有的简历写的是19571月,另一个简历是195512月。他到纽约大学医学院任‘副教授’的任职时间,有的写的是2000年至今,有的写的是20011月至今。肖某是不是一开始就在纽约大学医学院任‘副教授’,也是很成问题的……在肖某的简历中,类似这样拔高自己的地方还有。例如,他在简历中洋洋洒洒列了自己1982年以来发表的26篇英文论文。仔细一看,他竟是把参加学术会议的文章摘要也都当成论文给列进去了……没想到院士候选人居然也玩用会议摘要冒充论文的把戏……肖某在简历中玩这种障眼法是有‘苦衷’的,他在国际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实在是太少了,20多年来,已经发表的仅有4篇,总共被别人引用了只有9次(有的引用还是对其结果表示怀疑的),可见在国际学术界毫无影响。但是他却在简历中自称获得了‘国际神经泌外最高奖’,其实他罗列的两个奖项(美国泌尿学会Jact Lapides奖和美国泌尿学会成就奖),前者是很容易获得的美国泌尿学会会议摘要‘竞赛奖’,后者虽虽然是个大奖,但是在历年获奖者名单中,却没找到他的名字。肖传国还有一个非常惊人的成就,他提出国际公认的‘肖氏反射弧’原理——外科领域里仅有的几项以中国人名字命名的手术原理,在医学文献数据库和网上检索‘肖氏反射弧’的英文名称,;结果都是零。检索肖某自称根据该原理实施的‘肖民术’的英文名称,只出来一个网页,是肖某在北京的一次学术会议上的报告的题目。可见,所谓‘国际公认’云云完全是肖某本人的自吹自擂……所谓‘肖氏反射弧’、‘肖氏术’就连在国内医学界也没有得到认可”。

对上述网络访谈及文章中涉及原告的言论,原告认为是污蔑,损害了其名誉权。被告方是民认为是学术批评,属于正当的舆论监督。为此,双方发生争议诉至本院。

原告诉称:原告系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泌尿外科主任。2005914日,被告某医科大学出版社和搜狐公司邀请被告方某在搜狐健康频道在线谈“生物医学的规范”,其中涉及污蔑原告的内容如下:还有一个“肖氏反射弧”,也说是获得国际公认。其实这个什么“肖氏反射弧”也是自吹自擂的,国际学术界没有人这么说的,最多在某一篇综述文章里提了一下其工作,回国就自称是被国际公认的“肖氏反射弧”。这都是属于利用中国和国外信息不对称自吹自擂。2005921日,搜狐公司在搜狐新闻频道发表了被告方某《脚踏两只船中国院士越选越滥》的文章。文中涉及污蔑原告的内容如下:1988年,他提出国际公认的“肖氏反射弧”原理——外科领域里仅有的几项以中国人名字命名的手术原理。在医学文献数据库和在网上检索“肖氏反射弧”的英文名称,结果都是零。检索肖某自称根据该原理实施的“肖氏术”的英文名称,只出来一个网页,是肖某在北京的一次学术会议上的报告的题目。可见,所谓“国际公认”云云,完全是肖某本人自吹自擂。前面已经提到,从肖某论文极低的引用次数就可以看出,他在国际上毫无影响-据业内专家介绍,所谓“肖氏反射弧”、“肖氏术”就连在国内医学界也没有得到认可。这些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报道和污蔑,特别是对原告的学术工作和所获国际认可的各项指控均完全背离事实,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名誉权。该文刊登后,在原告的学生、老师和同事中引起了极大的愤慨;原告作为国际知名的泌尿外科专家,其声誉受到了极大的影响。因此,原告要求两被告在国内公开发行的知名媒体和网络上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要求两被告连带赔偿原告名誉损失费10万元。

被告某医科大学出版社辩称:2005914日被告某医科大学出版社与搜狐公司联合邀请被告方某参加搜狐健康频道在线座谈活动,被告某医科大学出版社负责挑选主讲人,不向搜狐公司收取任何费用,被告方某也不收取任何费用。因此,被告某医科大学出版社与本案没有关系,请求法院驳回原告对自己的诉讼请求。

被告方是民辩称:(1)被告方某作为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依法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赋予的言论自由的权利,被告方是民参加访谈会、发表文章等方式,是在行使自己言论自由的权利,同时并没有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被告方是民的评论和《脚踏两只船中国院士越选越滥》一文,均有事实依据,不存在诽谤、侮辱等侵害他人名誉的情形。  (2)被告方某在搜狐健康频道在线谈“生物医学的规范”中未提及原告的名字,应不直接影响其声誉。(3)《脚踏两只船中国院士越选越滥》一文中对原告学术成就的评价均有事实依据,不存在“污蔑”、“完全没有事实”的情况。(4)原告提交的证据与本案没有关联性,其证据不能支持其诉讼请求。  (5)被告方某提出:“据业内专家介绍,所谓‘肖氏反射弧,、‘肖氏术’就连在国内医学界也没有得到认可”是正常的学术质疑,没有任何侮辱内容,丝毫不构成侵犯原告的名誉权。总之,被告方某对原告的批评都有事实依据,并非“污蔑”、“违背事实”;而是正当的学术批评。因此,请求法院驳回原告无理的诉讼请求。

本案各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有以下五个方面:(1)原告是否在美国纽约大学医学院及国内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肘属协和医院两处任全职职务;(2)原告是否用会议摘要冒充论文;(3)关于原告获奖问题;(4)关于对“肖氏反射弧”的评论问题;  (5)被告某医科大学出版社在本案应否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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